植根人民

2024年10月10日 字数: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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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经历了从探索到规范的发展过程,形式不断创新,内容愈发充实,制度日臻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在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前行的历史征程中,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亿万群众的人大代表是重要的见证者和推动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70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经历了从探索到规范的发展过程,形式不断创新,内容愈发充实,制度日臻完善。
  代表产生始终遵循民主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十五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开幕。代表总数一千二百二十六人……”这是1954年9月15日新华社播发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开幕消息。
  出席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代表全国人民庄严地行使权力,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他们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放下钳子,放下犁耙,放下镐头,放下笔杆、圆规……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们一起,商量着国家的大事。”1954年9月16日《人民日报》登载的《六亿人民心花开》一文中记录的这一幕,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包含各民族、各阶层。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使命光荣、责任重大。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确立了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1979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并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其后历经7次修改,不断完善。
  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2023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2977名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这些代表包含了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妇女代表、一线工人、农民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等。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选举产生了全国人大代表。
  从“1226”到“2977”,70年间,无论代表数字如何变化,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始终遵循着严格的民主程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议案建议制度更加科学规范
  依法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是全国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一项重要方式。在全国人大早期,代表议案、建议统称为提案。自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就专门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期间对代表提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向大会报告,最终由大会审议、表决审查意见。
  随着代表提案数量的攀升,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提案涉及的问题很多并不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大会不好通过实质性的决议,只能决定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为解决这一问题,1982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健全了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制度,规定一个代表团或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