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证据视域下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证成和构建
2024年09月10日
字数:1085
□文/石腾
随着科技和证据法学的深度融合,“以庭审为中心”司法改革的深入实施,科技证据的地位举足轻重。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通过规范鉴定意见的明确性,提升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然而,此举却忽略了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背后复杂的科学成因及其证据效力。故本文借鉴美国科学证据审查机制的成熟经验,着眼于我国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科学证据转化之路。在鉴定,审查和采信三大环节分别提出确立平衡性原则、明确证据能力和判断证明力。以挖掘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潜在证据价值,确保其证据地位和司法效力,从而推动我国证据制度的现代化与科学化。
一、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和案件的错误率之间成正比关系。即较高的不确定性往往伴随着更高的误判风险。这种不确定性尤其体现在鉴定意见中,此类意见的模糊性显著增加了产生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此外,不确定性鉴定意见引起的上诉率远高于其他类型鉴定1意见,且上诉后常需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鉴于上述原因,2020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20〕202号),以下简称《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引入了对鉴定意见审查的基本准则。该文件明确规定,当鉴定意见使用不确定性表述时,被视为未完成委托鉴定任务。如果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仍然无法提供确定性结论,法院有权要求鉴定人退还已收取的鉴定费用。此举表面上旨在消除鉴定意见中的不确定性,提升案件的事实认定准确性,减少错误,优化诉讼流程。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实际上陷入了“以鉴代审”的思维陷阱,忽视了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背后的科学依据及其在证据体系中的潜在价值。
二、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理论证成
《规定》第十一条提及的“不确定性的鉴定意见”在司法文件中缺乏明确定义。在司法鉴定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存在一些超越确定性和非确定性二元对立的表述,如“不排除”“未发现”“无法判断”,这些表述都反映了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程度。因此,本文中“不确定性鉴定意见”包括司法鉴定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中的“不确定性”“非确定性”“不排除”“未发现”“无法判断”等确定性表述之外的全部鉴定意见。
(一)生成机理
1.“不确定性”的科学本质
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是科学赋予其的本质内涵。科学,尽管常被视为精确与确定的典范,内在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却是其生成机理的本质。司法鉴定中,无论是确定性鉴定意见还是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绝对的确定性都只是理想化的追求,而非现实可实现的状态。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科学时代的理性》中指出:“自然规律本身的必然性
随着科技和证据法学的深度融合,“以庭审为中心”司法改革的深入实施,科技证据的地位举足轻重。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旨在通过规范鉴定意见的明确性,提升案件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然而,此举却忽略了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背后复杂的科学成因及其证据效力。故本文借鉴美国科学证据审查机制的成熟经验,着眼于我国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科学证据转化之路。在鉴定,审查和采信三大环节分别提出确立平衡性原则、明确证据能力和判断证明力。以挖掘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潜在证据价值,确保其证据地位和司法效力,从而推动我国证据制度的现代化与科学化。
一、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和案件的错误率之间成正比关系。即较高的不确定性往往伴随着更高的误判风险。这种不确定性尤其体现在鉴定意见中,此类意见的模糊性显著增加了产生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此外,不确定性鉴定意见引起的上诉率远高于其他类型鉴定1意见,且上诉后常需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鉴于上述原因,2020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20〕202号),以下简称《规定》】,在民事诉讼领域引入了对鉴定意见审查的基本准则。该文件明确规定,当鉴定意见使用不确定性表述时,被视为未完成委托鉴定任务。如果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仍然无法提供确定性结论,法院有权要求鉴定人退还已收取的鉴定费用。此举表面上旨在消除鉴定意见中的不确定性,提升案件的事实认定准确性,减少错误,优化诉讼流程。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实际上陷入了“以鉴代审”的思维陷阱,忽视了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背后的科学依据及其在证据体系中的潜在价值。
二、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理论证成
《规定》第十一条提及的“不确定性的鉴定意见”在司法文件中缺乏明确定义。在司法鉴定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中,存在一些超越确定性和非确定性二元对立的表述,如“不排除”“未发现”“无法判断”,这些表述都反映了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程度。因此,本文中“不确定性鉴定意见”包括司法鉴定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中的“不确定性”“非确定性”“不排除”“未发现”“无法判断”等确定性表述之外的全部鉴定意见。
(一)生成机理
1.“不确定性”的科学本质
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不确定性是科学赋予其的本质内涵。科学,尽管常被视为精确与确定的典范,内在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却是其生成机理的本质。司法鉴定中,无论是确定性鉴定意见还是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绝对的确定性都只是理想化的追求,而非现实可实现的状态。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科学时代的理性》中指出:“自然规律本身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