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推进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纪实
2024年09月10日
字数:1564
足职能职责,广泛听取收集群众各类声音,并分类梳理研判,推动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有机贯通。”
用好法律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律师事务所、专家智库和专业代表小组专业人员专长和特长,让律师(专家)成为立法“传声筒”,把法言法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征集对象解读条款内容、剖析立法思路,便于其抓住条款中的争议焦点与利益冲突点;同时把群众“只言片语”的法律需求,变成“法言法语”的立法建议,提高立法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我建议《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九条〔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一款......”7月1日,在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人大智库专家李权兵建议。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组织立法联络站、立法征询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陕西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等11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求活动。
打通“末梢”,架起民意“连心桥”
“以前总觉得立法是少数人的事,自己只能遵守和执行的份。现在我们有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也能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了。”一名群众在立法信息采集点说。
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灵活运用“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普法宣传+代表活动、座谈+走访”等“四个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为立法注入“源头活水”。
在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询意见阶段,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前“法律需求”专题调研,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工作就在身边。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中,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面对面座谈+点对点征询”收集群众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当好法律草案的“解说员”、意见建议的“征集员”、汇总反馈的“传声筒”。
重视发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身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一线岗位的优势,发动他们积极上门走访,征询意见建议,打通意见征集“最后一米”。“我们镇每个村都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不仅设有意见民意征集箱,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者走访活动。”已参加过2次立法征集活动的凤堰古梯田博物馆负责人说。
拓展功能,打造法治“新窗口”
立法征询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镇立法联络站和村立法信息采集点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体系,集立法征询、立法解读与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于一体,引导群众多讲“法言法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立法意见征求与普法宣传的良性互动。
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化解基层治理中常见的矛盾问题。组织法官、律师、专家等在内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在“下沉”征询意见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适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相融合,使立法点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支点”。
“我们将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解读立法背景,宣传立法目的,阐释立法重点,当好立法联系点的联络员、协调员、宣传员,为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立法协作单位之一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义伟说。
汉阴县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窗口载体,汇聚汇集基层群众立法诉求和立法意见,使基层民意表达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优的突破,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让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让立法由人民参与、法律由人民制定、人民当家作主的科学民主的愿景在汉阴有了生动而具体的实践。
“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短期打基础、中期立标杆、长期树品牌’的工作思路,立足打造‘联系群众的桥梁、宣传法治的阵地、立法工作的窗口’工作目标,探索+创新+实践,奋力推进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邦平说。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
用好法律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律师事务所、专家智库和专业代表小组专业人员专长和特长,让律师(专家)成为立法“传声筒”,把法言法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征集对象解读条款内容、剖析立法思路,便于其抓住条款中的争议焦点与利益冲突点;同时把群众“只言片语”的法律需求,变成“法言法语”的立法建议,提高立法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我建议《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九条〔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一款......”7月1日,在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人大智库专家李权兵建议。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组织立法联络站、立法征询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陕西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等11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求活动。
打通“末梢”,架起民意“连心桥”
“以前总觉得立法是少数人的事,自己只能遵守和执行的份。现在我们有了基层立法联系点,也能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了。”一名群众在立法信息采集点说。
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灵活运用“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普法宣传+代表活动、座谈+走访”等“四个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为立法注入“源头活水”。
在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询意见阶段,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前“法律需求”专题调研,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工作就在身边。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中,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面对面座谈+点对点征询”收集群众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当好法律草案的“解说员”、意见建议的“征集员”、汇总反馈的“传声筒”。
重视发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身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一线岗位的优势,发动他们积极上门走访,征询意见建议,打通意见征集“最后一米”。“我们镇每个村都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不仅设有意见民意征集箱,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者走访活动。”已参加过2次立法征集活动的凤堰古梯田博物馆负责人说。
拓展功能,打造法治“新窗口”
立法征询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镇立法联络站和村立法信息采集点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体系,集立法征询、立法解读与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于一体,引导群众多讲“法言法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立法意见征求与普法宣传的良性互动。
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化解基层治理中常见的矛盾问题。组织法官、律师、专家等在内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在“下沉”征询意见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适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相融合,使立法点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支点”。
“我们将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解读立法背景,宣传立法目的,阐释立法重点,当好立法联系点的联络员、协调员、宣传员,为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立法协作单位之一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义伟说。
汉阴县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窗口载体,汇聚汇集基层群众立法诉求和立法意见,使基层民意表达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优的突破,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让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让立法由人民参与、法律由人民制定、人民当家作主的科学民主的愿景在汉阴有了生动而具体的实践。
“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短期打基础、中期立标杆、长期树品牌’的工作思路,立足打造‘联系群众的桥梁、宣传法治的阵地、立法工作的窗口’工作目标,探索+创新+实践,奋力推进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邦平说。
编辑/李卫锋(lwf2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