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民意答出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2024年09月10日 字数:1694
 □文/本刊记者 李程

   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郭青、樊维斌和秘书长韩一兵出席,副主任李晓英主持。副省长李钧到会并作表态发言。

  如何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我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进行询问。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回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担当、实事求是,表明了解决问题的态度,明确了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推动养老保险高质量参保扩面

  养老保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保障。我省养老保险工作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针对下一步工作,省人社厅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补齐短板?惠进才委员向省人社厅提出问题。
  省人社厅厅长蔡钊利回答,对标中省要求和群众期盼,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人口老龄化、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给养老保险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蔡钊利表示,针对下一步工作,省人社厅将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高质量参保扩面。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基础上,持续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加大宣传,引导参保,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实现“应保尽保”。优化提升经办服务。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完善通办、退休“刷脸办”、网上办等,畅通线上线下多元服务渠道。切实加强基金安全。不断完善经办规程、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将风险防控嵌入经办系统,持续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防控体系。
  及时受理社保诈骗类犯罪案件
  对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侦办

  我省各级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查处和移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对于社会保险欺诈涉案线索和证据甄别可在未立案前移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黄超委员向省公安厅提问,公安机关在完善和规范社保案件移交程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杨尚伟回答,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社保诈骗类犯罪打击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线索、公安机关主动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受理侦办,坚决打击处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杨尚伟进一步介绍,在完善和规范社保案件移交方面,公安机关对移送的社保诈骗类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受理,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对跨区域案件,明确由主要行为发生地或主要受损地公安机关管辖。
  同时,加大专案侦办力度。对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侦办,落实专门领导、专业队伍、专项经费,强力攻坚突破。对团伙性、流窜性、跨区域犯罪,适时组织发起全国、全省集群打击。积极会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同步开展涉稳风险研判处置工作,严防形成舆情炒作,引发不稳定问题。公安机关与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密切联系,确保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衔接到位;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发现移交了一批社保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与检、法等部门深入研究,有效解决了法律适用等问题。坚持以案释法,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防范社保类欺诈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
  多举措规范征缴管理
  进一步优化社保费征缴工作
  龚晓燕委员向省税务局提问,我省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后,如何规范征缴管理,提高征缴效率、避免费源流失,促进各类企业职工应缴尽缴,实现社会保险资金安全、可持续增长?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后,省税务局通过业务规范、申报率分析、费源摸底、催报催缴、部门间运维保障等方式加强日常征管,确保社保费征缴平稳,各险种收入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持续巩固了改革成效,全力保障了社保基金的高效筹集。”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刘峰进一步介绍,在强化社保费收入分析方面,省税务局按月对全省社保费收入情况分险种、分区域开展分析,并持续做好降费核算,摸清收入变动规律和增减变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