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地难的背后
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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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原
护理假在落地过程中,应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负担,各地应出台配套性措施,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在回复网友关于“非独生子护理假诉求”时称,将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北京市民政局也在答复网民关于“增加非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留言时透露,设立护理假势在必行……
上述回复让此前就已实施的“独生子女护理假”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河南省、福建省、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等20余省份已出台具体规定,设立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不过,政策发布后的8年间,不少网友对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地情况并不满意。有网友表示:“这个政策希望全国能够实现。”“企业执行后有税收优惠吗,不执行要罚吗?”“政策都是好的,关键是落到实处才算真正有意义。”
独生子女护理假落地难在哪儿,如何让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目前是否具备全国推广的条件?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多地提出“子女护理假”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创新性举措。不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告诉记者,护理假在落地过程中,应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负担,各地应出台配套性措施,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应该为用人单位能够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优惠,包括税收、贷款,包括各种优惠。独生子女护理假现在还是在各省执行,下一步怎么样能够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意义会更大。
部分省份在推进
事实上,早在2016年,河南省就出台了关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规定。当年5月,新修改通过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
2017年3月,福建省施行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021年11月,北京市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设立了育儿假和护理假。条例的第二十五条明确:“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随后,北京、广东、湖北、重庆、广西、四川、浙江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