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商洛实践

2024年06月10日 字数:2008
  文/商洛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新的工作成效助推人大工作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近年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载体作用,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商洛实践,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把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方向
  自觉坚持以党的领导引领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工作部署,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商洛市委工作安排,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得到充分实现。
  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各级党委关于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决策、巩固民主建设成果的部署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实践,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报请市委同意将建立完善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纳入深化改革事项,真正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当中,真正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作为“第一议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将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作为最大政治责任,依法履行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法定职责,为商洛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筑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阵地堡垒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制度自信,彰显制度优势,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探索,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商洛实践,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打造汇集民智新平台。围绕充分发挥代表联系选民、开展监督、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创新设立专业代表联络站22个、流动代表联络站1个,建成并规范提升镇(街道)代表中心联络站98个、村(居)代表联络站331个,6823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接待群众1.1万人次,梳理汇总转办群众意见1586条,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形成了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离得很近,代表就在身边”。
  探索民主议事新载体。率先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完善以人大代表为骨干、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街道居民议事机制,拓展基层民主实践空间,弥补街道人大民主议事“空白”、民主监督“缺位”。截至2023年底,全市12个街办已全部成立街道议政代表会,12个街道共选聘议政代表743名,召开议政代表会17次,提出意见建议252条,票选民生实事项目81个。商洛人大探索建立的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写进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报告,并在全国人大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建立民主决策新机制。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市7个县(区)和86个镇人大票决民生实事项目613个,解决便民桥、通村路、产业路、污水处理、古镇综合治理等问题500余个,有效打通基层民生议事通道,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激发代表工作新活力。推动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常态化,每年组织两次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努力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目前已组织代表赴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开展履职能力培训班3期199人次,开阔代表履职视野、激发代表履职动力。扎实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确保每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开展述职一次。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以镇(办)中心代表联络站、村(居)代表联络站为基础,专业代表联络站、流动代表联络站补充、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的网络,已成为收集传递社情民意的“眼”和“耳”,让民意表达更畅通、更便捷,让代表参与基层治理更高效、更实效,让民意表达更通畅、更直接,画出基层社会治理最大“同心圆”。
  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体系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找准人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一都四区”建设中的定位和任务,积极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实现群众参与监督、群众评判监督的有机结合。
  监督重点由群众确定。完善监督议题征集机制,公开向人大代表、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