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候选人 不能代表镇政府

2024年06月10日 字数:541
  文/滕修福
  笔者认为,镇长候选人不能代表镇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这是毋容置疑的。镇长缺位情况下,还是委托一位副镇长作政府工作报告为妥。
  依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可知,只有镇长才是镇政府的法定代表人。镇长候选人只是党组织提名的候任镇长,还没有正式选举产生,连镇政府组成人员都不是,显然不能代表镇政府。因此,由镇长候选人代表镇政府作工作报告,显然有悖法律。
  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所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正职缺位时,本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政府副职中决定代理。但是,乡镇一级人大闭会期间没有常设权力机关;因此,镇长缺位,由谁代理,法律没有规定。那么,在镇长缺位的情况下,由谁来“代理镇长”呢?显然,由其中一位副镇长来“代理镇长”还是比较妥当。因此,可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镇长办公会议委托一位副镇长来作镇政府工作报告,合乎法理。因为,副镇长不是法定代理镇长,不能代表镇政府作工作报告,只能受委托作镇政府工作报告。
  实践中,镇长候选人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在履行镇长之责。因此,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管干部的组织原则,也可以召开镇党委和政府联席会议,决定委托镇长候选人作政府工作报告,也未尝不可。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是受委托作政府工作报告,而不是代表政府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