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互联网+慈善”新模式

2024年06月10日 字数:1705
  前,女童治疗费用由狗主人和物业承担,后续治疗费用有了保障,决定将所有善款原路全额退还给捐款的爱心人士。
  虽然事情暂时得到平息,但网友们的疑问,却未得到解答。
  筹款平台如何保障项目的真实性?此事件中200万元的目标依据是什么?家庭有可变现资产,平台如何通过审核?如何保障捐款全部用于病人治疗?
  此次事件,是大病筹款平台的又一次信任危机。其实,对筹款平台的质疑声,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使用虚假信息发起筹款、隐瞒家庭财产信息、善款使用情况不公开透明、筹款专员扫楼等事件,这几年来屡次将个人求助和筹款平台推到风口浪尖上。
  近几年,互联网的普及,为个人求助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大病求助也不再仅限于亲戚朋友之间,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平台求助,将求助信息分享、转发,让更多网友和爱心人士看到。因此,像水滴筹、轻松筹这类网络互助筹款平台崭露头角。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机构发布的国内首份《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平台研究报告(2022)》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9月至2021年年底,累计超过500万人次大病患者通过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求助信息,超过20亿人次通过大病求助平台捐赠资金,筹款规模超过800亿元。其中,2016年6月至2021年年底,累计超过251.1万人次通过水滴筹发起筹款,筹款总额达484亿元,超行业总筹款额的一半。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慈善联合会法律顾问张凌霄表示:“实际上,相较于传统的求助方式,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服务,更大程度上为公众求助或帮助他人提供了便利。特别是近年来,以水滴筹为代表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极大地降低了公众发起筹款的门槛,充分调动起了底层民众的自救、互助能力,对于落实精准扶贫、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消除致贫根源、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这些平台起到了重要的助力和补充作用,也是对国家医保体系的一种有益补充,可以说,解决了很大的社会问题。”
  慈善修法填补“个人求助”法律空白
  2019年11月,全国首例因网络个人大病求助引发纠纷案宣判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庭长王敏表示,尽管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已经蓬勃发展,但是相关的法律规范尚处于空白,网络平台、发起人、筹款人、捐赠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承担均无明确规定,求助人信息披露范围不清、标准不明、责任不实,筹集款项的流向和使用亦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平台的公信力甚至慈善事业的发展,暴露出的是平台核实和监管机制缺位。
  2016年慈善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明确个人求助不受慈善法调整,也导致民政部无法监管,其他部门监管也难以进行,只能靠社会舆论和行业自律来规范。
  在慈善法立法时,互联网慈善、网络个人求助都还没有大规模兴起。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团队合著的《中国公众捐款》中就已经表明,超过半数的人通过网络互助和求助平台捐款,近三分之一直接指向受益人,向慈善组织捐款的比例只有16%。
  “随着发展,在网络开展个人求助的性质已经更多从私人领域延伸发展,具备了更多的公共性特征。因此,如何在法律上对个人求助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作出更明确的规范,显然有了更强烈的现实需求。”张凌霄说。
  2023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网络求助现象不断增多,超出了社区、单位等特定范围。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呈现规模化发展,在帮助大病患者筹集医疗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乱象,引发公众质疑和负面舆情,对整个行业的公信力甚至慈善事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各方面普遍认为急需对相关活动作进一步规范。
  此次慈善法修改,回应社会关切,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一百二十四条,一方面,对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求助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另一方面,明确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同时,考虑到有关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具体规定,涉及求助及服务的各个环节,难以在附则中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授权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具体管